笔者认为,这一观点完全符合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,我们无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,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,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,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,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,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。但是,我们决不能仅仅把农民看作是城市帮扶的对象、工业反哺的客体。我们应从思想认识上和在工作中把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,着眼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。也就是说,新农村建设不是政府拿钱堆出来的,而是引导农民通过投身新农村建设,陶冶情操、提高素质、转变观念、走向富裕、迈向文明,在建设自己的家园中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优秀的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,共享现代文明的成果。
因此,笔者认为,陈省长提出的“新农村建设不是政府拿钱堆出来的”观点,应给我们四点启示。
一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准确进行角色定位。在稳步扎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,各级党委、政府是组织领导者和宣传鼓动者,亿万农民群众才是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。如果说前者是导演,后者才是真正的主角。只有坚持以农民为主体,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,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,才能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。
二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。时下,在新农村建设中,一些地方简单地把目标锁定在改善村容村貌上,也有一些地方热衷提若干个指标,急于出成绩。表面上看搞得轰轰烈烈,实际上却凸显了“长官意志”,忽略了农民的需要,不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。新农村的建设,除了村容村貌的改变,更重要的还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,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发展观念问题,并创造条件,从农民最能得到实惠、见效最快的事情入手,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,让群众真正满意,得实惠。只有这样,才能激发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。
三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,具体到新农村建设,就是要坚持以农民为本,从各地农村的实际出发,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。农村有农村的特点,村庄建设要注意和城市建设相区别,体现农村的特色,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,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,坚持不推山、不砍树、不填塘,做到人与自然和谐,既展现农村的田园风光,又彰显农村的历史文化底蕴,适应农民生产生活要求。
四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致力于培养新型农民。培养新型农民,不仅包括培养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,还包括顺应工业化、城镇化发展的要求,促进农民向新型市民、现代产业工人或企业家的转化。新型农民的崛起,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高质量的建设者,也将为其提供持久的动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