仅仅问责杨老师是不够的
曹友琴
安徽又出新闻了,出在学校。报载,安徽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个学生课堂打架,正在上课的杨老师,不去制止,不闻不问,继续上他的课,导致课堂斗殴一学生死亡。
杨老师的行为自然要受到谴责,但一味谴责老师,有失公允。我不相信杨老师是个白痴,连管理课堂秩序都不知道。死人事件的发生,更应该追究深层次原因,才是更有益的。
师生关系观念的混乱,和学校教学秩序缺乏完善的、真正制度上的建设,是问题的根本。
据说,解放前是搞的是师道尊严。其实,随着“五四”思想启蒙运动,封建时代的师道尊严已经有了根本的改变。在人们心目中,老师保留着学问和道德的示范形象,保留有“尊其师,信其道”的传统。这应该是一个优良传统,无论从学业的传授和道德的潜移默化,都应该是值得继承的。
解放了,不是剔除封建时代师道尊严其中的糟粕,发扬其优良传统,以为反其道而行之就是革命。在青少年教育中一直强化“后来居上”的教育,学生可以超过老师。此说,从人类文化、科学发展的走势上来说,无疑是对的。但“后来居上”必须是建立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,老师传道授业,通过学生自身不懈的追求和探索,才有可能超过老师和前人,而不是漠视受教和漠视传授知识的老师,更不是轻率地否定老师,就可以人人超过老师。一些超过老师的学生,在谈到他们成长的体味时说,他们正是接受了老师的辛劳教导和熏陶,因而无不对老师怀有深深的感恩之情。越是不学无术的人越是不把老师放在眼里,这几乎是一种规律性现象。
在“反右”斗争年代,师生关系受到进一步严重摧残。从大学到中小学,一些有才能有品德的老师被戴上了“右派”帽子,尤其是浩劫的十年文革年代,学校“娃娃”造反,就是首先造老师之反,有学问的老师成了“反动学术权威”,谁都能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。整个知识分子成了臭老九,师生关系真是整整掉了个儿,对我们民族的软肋造成严重伤害。
文革结束了,但对如此长时间的十年文革遗毒并没有进行过认真而深入的清理,没有从人们心灵深处进行消毒。于是,在许多方面,一不在意就冒出文革作风、文革作派、文革做法的根本原因之一。
在学校教育中,强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,并为之立法,这都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。但由于教师在整个社会的地位,并不是人们口头上所说的“人类灵魂工程师”,“阳光下最令人羡慕的职业”,甚至对学生有几分畏惧。或许有人羡慕教师,那是国家规定教师享受“公务员”工资待遇,但谁都明白,那仅仅是工资而已,工资在公务员收入中占多少比重,谁都说不清,谁都心里明白。更重要的是,教师与公务员的社会地位问题,社会上谁敢触动一下政府人?更不用说“动手动脚”了。可老师就不一样了,也是在这所吴店中学,学生因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,迟到学生竟用菜刀砍断班主任4只手指;江苏阜宁县中学,一对警察夫妇当着儿子和全班学生的面,殴打一位女教师,直到大便失禁;武汉江汉大学三名教师因不给一个女生提前发放毕业证书,遭到10多名男打手的凌辱与殴打......
很明显,在强调保护青少年的同时,对教师的保护就很苍白了。立法的顾此失彼,只能助长青少年不道德之风的盛行。媒体报道,歹徒行凶作恶,旁观者视若无睹,袖手旁观,应责怪这些“冷血动物”,但一种现象的出现必有其社会原因。如果因见义勇为而遭遇伤残,社会却不在补偿和抚恤方面给予足够的关怀,而是任其贫残交加,这不就是少管闲事为好吗?笔者想,那位杨老师大概不是不知道应该管学生,而是害怕管的后果,比如学生的一方家长是个权力者,弄不好就可能惹下大祸,他能没有顾虑吗?
笔者以为,一方面要在保护老师方面有所立法,另一方面,要在保护青少年方面有立法的同时,要对其违纪、违规者有所立法(包括对学生家长应负的责任)。古今中外,大概没有一所学校没有对学生违纪、违规的处罚规定的。没有对青少年的处罚规定,或者是有规定也是无法落实,实质上就是助长个别学生行为的无法无天,更不利于青少年的道德成长。那些在学校可以无法无天的青少年,在走出校门之后,他们也大致会是社会的不安定分子。
我们应该从杨老师的“不管”中吸取教训,应该从时有学生伤害老师的事件中吸取教训。说得重些,那是拯救未来,拯救社会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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