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公正还杨佳的丑陋真面貌
曹友琴
杨佳袭警案,引来民众关注。谴责者有之,但意想不到的是,更有许多人赞赏之,视之为英雄,甚至与古代刺秦王的荆轲相提并论。
为什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真正魔头,其形象竟有如此巨大反差?仅是公布结论,是不能一下子澄清人们的思维形象的。如何才能给公众一个杨佳的真实面貌?笔者以为,唯一的途径是用公正、用真实去勾勒画像。
首先是还杨佳这个人的真实。目前传闻颇多,比如《北京晚报》就提出“上海警方两次赴京调解”。警方无错,为什么要去“调解”?“调解”的内容是什么?比如说杨佳儿时和青年就是个守规矩、有法律意识的人,比如媒体还透露,“袭警案辩护律师探访疑犯两次受阻”,等等,等等。鉴于此,有关方面为什么不可以把讯问杨佳的录音、录像资料(大概不是什么保密文件吧)公之于众,关于杨佳的种种“谣言”不就不攻自破了吗?再公开一点,还可以让杨佳讲话。这是合法的,因为杨佳在判刑前仅是个“犯罪嫌疑人”,还没有完全失去公民权利,自然有讲话权。不必担心让他讲话,此时此刻,谅想他是不敢胡编乱造的,即使胡编乱造,倘没有证据作为支撑,也绝无法律效应的。再比如,杨母大概不可能再有“珠连”之罪吧,把杨母找出来说话,把杨家那些邻居请出来说话,杨佳过去是个怎样的人物,不就一目了然了吗?谣言或疑惑止于真实,真实才是公众判断的依据。
其次,有人猜疑上海警方判案可能胳膊肘往里弯,不妨异地审理,以保证杨佳审判的公正。对贪官的审理,不就常见异地审理吗?原因是浅而易见的,一怕贪官的“余威”在当地司法中影响其审判的公正;二怕出于对贪官的憎恨,作出欠确当的判决。杨佳虽没有贪官的“余威”,但他一下子就手刃六名警察,或许也就难免对这个杀人魔头有着切肤之恨,作出情绪化的审理。异地审理就更显公正了。程序公正,更能保证实质的公正。
警察在民众心中向来是个“保护神”的形象。杨佳袭警案本来应是是非分明,怎么许多网民表现出异常,表现出“同情”杨佳的情绪,难道警察的“保护神”形象就那么脆弱?几年前,孙志刚不就因为懂得点法律知识,就同警察“嘴硬”而被警察殴打吗?这是很值得反思一番的,从自身严格要求去反思一番。应该说,更重要的是,警察形象更需要自身去塑造,塑造本来应该有的“保护神”的形象。公正同样是还警察正义形象的必须。只要每一个警察在处理公务的时候,能够像对待自己的父母、兄弟姐妹、朋友一样去处理,公正自在人心,警察形象很快就在会人们心中高大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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