弄不懂的台湾“特别费”案
曹友琴
7.21日中央电视台《海峡两岸》节目,报道了台湾一件腐败案----“特别费”案。所谓“特别费”,就是官员的公务公款消费。去年马英久被缠进去,差点在阴沟里翻船,连“候选人”资格都差点被抹掉。目前,又有教育、司法等五个前任高官涉案,将受到法律追究。案件认为他们在公务公费消费中,塞进了许多不该报销的东西,比如药品、童装、美容费等。
这一“特别费”案,在台湾正闹得轰轰烈烈。可笔者左看右看还就是弄不懂个中究竟。
那些官员咋就那么小气?比如,买药品也在公务公费里报销,难道他们看病还能用得着自己掏腰包吗?就没公费医疗?何况是如此高官?再比如,吃饭消费也在“特别费”里报销,难道就没有光明正大的“招待费”吗?更可笑的是,买妇女用的“丁字裤”也在“特别费”中支出,就这么小儿科!可笑之至。
那些官员怎么就那么弱智?即使想捞点小便宜,要在“特别费”中报销那些美容消费、买童装、买丁字裤类的花费,怎么就傻得拿了这些原始发票去报销?这不就等于把自己的“违规”把柄送给人一捉就捉个实在吗?难道真的就想不到要手下人到商店开个正儿八经的办公用品类发票,用这种发票报销不就天衣无缝了吗?或者拿到下属单位去报销,不就小事一桩吗?蠢!
那里反贪怎么老是抓这些小鱼小虾类的贪官?这些小鱼小虾算得了什么,他们不就是多贪点小便宜吗?那些权钱交易才应该是贪场“大鳄呀,难道那些通过手中的权力捞得千万亿的官儿就不存在?难道那些贪得腰包鼓鼓的,就不给情人买房筑窝?难道就老实得很,不花大钱去包“二奶”?而专抓一些贪小便宜的事儿就大做文章,这不是捡起芝麻丢西瓜吗?这种“反贪”算得了什么?
不要说台湾闹轰轰的什么“民主”选举了,类似“特别费”案之类的许多事都是让人想来想去也弄不明白的。台湾的政治生态,在笔者头脑里还是一团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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